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安庆石油分公司许岭加油站建设项目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20 浏览次数:1105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安庆石油分公司许岭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宿松县许岭镇063县道旁,占地面积1340m2,从事销售成品油等其他石油化工产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安庆石油分公司于2017年5月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18年9月18日获得宿松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安庆石油分公司许岭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松环建(2018)72号)。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许岭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安庆石油分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宿松县许岭镇063县道旁。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周边概况:本项目东、西两侧10m为许岭镇居民,南侧为063县道,隔路30m为许岭初级中学,北侧为农田。详见附图2(项目四至图);

占地面积:1340m2;

投资总额:34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4.7%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安庆石油分公司在2018年5月01日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许岭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查阅企业相关资料根据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等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现场情况于2018年5月03日编制完成验收检测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告)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文件的要求,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24日和5月25日对该项目废气、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状况和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一:验收意见

附件二: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