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含山县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5 浏览次数:1349
(1)项目名称:含山县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补办;
(3)建设单位:含山县中医院
(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南侧临梅苑路,东侧为环峰镇镇政府,西侧为仁康老年公寓,北侧为农田。详见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和图2-2(项目周边关系图)。
(5)行业类别:Q8411综合医院;诊疗科目:外科、内科、妇产科、康复科、肛肠科、骨科、手术室、消毒室、化验室、心电B超室、急诊科、药房、放射科、血透室。
(6)项目规模:含山县中医院总投资4000万元建设门诊、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共10层(含地下一层),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主体工程及污水处理站已建设完成,项目设置床位数330张,医院总工作人员286人,门诊量约为330人次/d。
(6)环评报告书:《含山县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环评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与完成时间: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环评审批部门:含山县环境保护局
(9)审批时间与文号:含山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26日完成项目审批,文号为含环审[2018]74号;
(10)验收工作由来:项目于2012年通过含山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含山县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2012]120号),进行备案。建设单位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含山县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报告书》,并取得含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含山县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为含环审[2018]74号,建设单位建设完成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05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以及《含山县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报告书》及其批复完成自查确定验收范围为含山县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状况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该项目进行验收检测,监测时间为2018年12月27-28日。结合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见附件)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科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