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22 浏览次数:977

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5栋、7栋,建筑面积共计6000m2,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主要建设微生物分析实验室、元素分析实验室、理化分析实验室、气相分析实验室、液相分析实验室、抽样快检实验室、留样库房等涉及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形成食农产品、药品、环境综合性一体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企业购置仪器设备,已完成建设微生物分析实验室、元素分析实验室、理化分析实验室、气相分析实验室、液相分析实验室、抽样快检实验室、留样库房等涉及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即实际生产能力食农产品、药品、环境综合性一体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 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阳益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并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食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合肥市包河区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6月3日以包环建审[2019]025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食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项目情况简介如下:

项目名称:食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5栋、7栋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05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规定,我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以及《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食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完成自查确定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微生物分析实验室、元素分析实验室、理化分析实验室、气相分析实验室、液相分析实验室、抽样快检实验室、留样库房等涉及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涉及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验收监测方案。2020年8月20日-21日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检测,结合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对该项目提供的验收检测报告(见附件)我公司编制完成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科学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