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凰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发布日期:2022-07-30 浏览次数:812
巢湖市凤凰食品有限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凤凰集北侧利用现 有厂区内新建 1 栋生产车间建设年产 500 吨健康食品技改项目,并对原有生产车 间进行改造,对原项目生产线进行停产,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设一个 锅巴生产车间和一个裹衣花生生产车间及其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1200m2。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200 吨锅巴和 300 吨裹衣花生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于 2018年7月17日经巢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巢经信技改[2018]43号文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文)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属 于农副食品加工(C1399 其他未列明农副食品加工),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企业于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 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巢湖市凤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健康食品技 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取得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巢 湖市凤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健康食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批复文号为巢环审[2020]80 号。根据现场核实项目情况简介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500 吨健康食品技改项目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巢湖市凤凰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烔炀镇凤凰集北侧,项目北侧、南侧、东侧 均为农田,项目西侧距离厂界 60m 为凤凰集居民,厂区由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 所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 年 第 9 号告,生态环境部,2018 年 05 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规定,我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以及《巢 湖市凤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500 吨健康食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 完成自查确定验收范围为企业年产 500 吨健康食品技改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工 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委托安徽省公众检 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检测,监测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08-09 日以 及 2022 年 01 月 04-05 日。结合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检测。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