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迁建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发布日期:2023-05-23 浏览次数:230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为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迁建项目用地(以下

简称调查地块),调查地块用地性质原为未利用地,目前为荒地。根据2019年1

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 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

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根据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

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用途拟变更为住宅或者学校、养老、医疗等公

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用地原为未利用地现变更为学校用地,2023年3月,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

院有限公司受长铺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 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宿松县长铺镇五桃公路北侧,铁寨北路东侧,基地呈不规则

形状,内部为空地,西南侧为学府新城,东北侧为永久基本农田,调查面积约

为37940.47平方米,对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属于“A33中小学用地”,根据长铺镇镇总体规划,该调查地块规划为中小学

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

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因此执行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污染识别

本次调查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

访谈、土壤快筛检测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环境分析和污染识别。

根据历史资料收集,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来源。根据现场踏勘结果,调查地块周

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农田,地块内未发现污染痕迹,现场土壤无异味。

根据现场采样快速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内未发现有污染物超标情况。 根据地块

相关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西南侧为供销社用于存放农资物品,其他区域为

农田。地块及周边无潜在污染源、无污染物排放情况、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

( 3) 调 查 结 论

1由调查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

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

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 中的 工作程序,本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

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