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县东洪加油站建设项目的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31 浏览次数:1195

宿松县东洪加油站县东洪加油站位于宿松县下仓镇东洪村太下公路北侧,占地面积1333m2,从事销售成品油等其他石油化工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需要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建设单位宿松县东洪加油站于2016年5月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于2016年12月12日获得宿松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建宿松县东洪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松环建(2016)44号)。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宿松县东洪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宿松县下仓镇东洪村太下公路北侧。北纬N30°05′27.00″,东经E116°22′12.64″。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周边概况:本项目北侧为老太下公路,隔路60米有3户居民楼8人;南侧为新太下公路;西侧为两条公路交叉口;东侧为东洪村林地,距离项目75m处有一联通信号塔。详见附图2(项目四至图);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333m2;

投资总额:12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

宿松县东洪加油站在2018年05月01日委托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宿松县东洪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环保竣工验收,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查阅企业相关资料根据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等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根据现场情况于2018年5月05日编制完成验收检测方案,根据生态环境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年 第9号告)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文件的要求,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09日和5月10日对该项目废气、噪声等污染源排放状况和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根据监测结果和环境管理检查情况,编制了本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验收及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现予以公示。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验收报告